相關資訊 電檢條例修訂生效 維護國家安全
Source: 政府新聞網
電影檢查條例
《電影檢查條例》(第392章)
影片上映的約制 🔗 對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的約制
(1)任何人上映影片,而就該影片而言,第(2)款所指的條件均不獲符合,即屬犯罪,經定罪後,可處罰款$1,000,000及監禁3年。 (2)第(1)款所提述的條件是 —— (aa)該影片是不受🔗第8條規限的定畫影片; (a)根據🔗第9條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就該影片屬有效;或 (b)根據🔗第13條發出的核准證明書就該影片屬有效。
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(第172章)
《釋義及通則條例》(第1章)
電影、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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